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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对8起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集中宣判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1-18

  法院对8起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集中宣判 其中最大一起 男子展销会上买移动硬盘——
  1800元买2800万条信息判2年半
  在展销会上花1800元,王涛买来一个存有2800万条公民个人信息的移动硬盘,其中包括20名浙江亿万富翁的详细资料。
  今日上午,丰台法院对8起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件进行集中宣判,王涛因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被丰台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另外7名被告人也分别获刑。
  最大买主称“判重了”要上诉
  上午9时30分,8名被告人被带进法庭,其中有2名是女性,走在最前面的是王涛。8名被告人在获取公民信息后,有的在网上买卖,有的则像王涛一样,在自己开的公司里按信息打电话推销商品。
  听到自己被判有期徒刑2年6个月后,王涛笑了。
  拿了2800万条别人的信息才判了这么点儿刑,真够幸运的。一名被告人的家属小声说。
  与王涛相反,两名女被告人听到自己被判刑都哭了。
  宣判后,王涛明确表示将上诉,判得太重了。他说。
  非法获取 公民信息判刑情况
  姓名 性别非法获取信息(条)刑期及罚金
  王涛 男 2800万 有期徒刑2年6个月罚金3万元赵鹏 男 超过1000万 有期徒刑2年罚金2万元
  王家浩 男 超过1000万 有期徒刑1年9个月罚金15000元杜国涛 男 20万 有期徒刑1年罚金1万元
  高鹏 女 6万 有期徒刑9个月罚金6000元董轶英 女 4万 有期徒刑7个月罚金5000元郑良波 男 2.6万 拘役5个月罚金5000元
  李川 男 1万 拘役5个月罚金3000元
  ●法官说法
  买卖公民个人信息 空白急需填补
  丰台法院承办案件的法官陈岱指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最高刑罚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该罪名是2009年“刑法修订七”出台后才出现的新罪名,有些人认为买卖公民个人信息不是犯罪,因此此类犯罪泛滥。
  在判刑时,根据获取方式、数量、用途及获利情况综合判断,但是不管获利多少,只要是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就是犯罪。刑法规定情节严重追究刑责,可是到底什么情况才算严重,没有具体解释。
  陈法官说,由于目前没有公民个人 隐私法,买卖公民信息几百条的,大多没有追究刑责。这块空白也造成公民个人信息被随便买卖和泄露,“空白急需填补。”陈法官说。 文/记者洪雪
  摄/记者曹博远
  贱卖单位价值860余万元图书 截留书款310余万挥霍
  社科出版社80后主管被判无期
  20余万元的豪华轿车、春节两天香港游花费3万……28岁的社科出版社发行主管宋阿宁,对待两名女友一掷千金。为此,宋阿宁私自“打折”出售单位价值860余万元的图书,从中获利310余万元供其挥霍。
  记者上午获悉,宋阿宁因贪污罪被一中院判处无期徒刑。
  贱卖860余万元图书私吞310余万
  市一分检指控,2007年7月至2010年8月期间,宋阿宁利用担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发行部发行主管的职务便利,制作部分虚假“已开单未回款统计表”,擅自将该出版社价值860余万元的图书,以明显低于出版社规定的折扣价出售给张某、刘某等人,获赃款310余万元。
  3折卖书 制作6.3折虚假统计表
  张某在一家文化公司工作,与宋阿宁有购买图书的业务关系。张某说,2007年底,宋阿宁让她以北京新华书店名义,从宋阿宁手里以三折价格买书,再加价销售,钱付到宋阿宁个人账户里。
  宋阿宁还让她私刻一枚新华书店首都发行所物流中心的公章,以便提书时盖章确认。
  张某去库房提书时,管库人员要打出三联图书批销单,张某发现她签名留底的一联上,图书折扣都是6.3折或6.5折,而非3折。
  从2007年到2010年,张某多次低价从宋阿宁手里买书,最初是3折,2009年下半年开始,宋阿宁主动降到2.8折。
  宋阿宁为掩盖犯罪事实,将张某等人的购书业务放在新华书店业务里,制作虚假统计表,折扣价都不低于6.2折。
  2010年8月,社科出版社查账目时发现宋阿宁贪污购书款,向检察院举报。
  香港游送豪车交俩女友出手阔绰
  宋阿宁截留书款期间,交了两个女朋友。第一位女友2007年与宋阿宁相恋,2010年5月分手。其间两人到澳大利亚旅游10多天,花费5万元,又两次前往三亚,每次花费都在2万元左右。2010年春节前,两人到香港过了一个周末,就花掉3万元。
  宋阿宁还两次为女友买车,先花11万买了一辆福特嘉年华,过了时间不长又花23万换了一辆现代酷派。
  第一位女友还没“退场”,第二位女友就已“上任”。宋阿宁带着第二位女友三次前往三亚,还去了一次香港,此后还给她10万元购车。
  而宋阿宁花的,都是他贪污的书款。
  ●以案说法
  出版社缺乏监管作案3年才发现
  案件审理时,宋阿宁当庭哭诉“很后悔”。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宋阿宁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全部个人财产。
  承办案件的杨检察官分析,作为出版社的发行主管,宋阿宁的权力很大,他能对外组织图书发行,还自己做账。由于过度向往奢侈生活,走上犯罪道路。由于出版社缺乏监管,宋阿宁制作的虚假统计表,在很长时间里没有被发现。
  案件的主审法官表示,宋阿宁出手阔绰,他的生活一度风光无限。然而,随着他贪污犯罪锒铛入狱,以前的朋友们却没有一个人来看望过他。 文/记者王巍
  找不到工作缺钱团伙盯上黑车司机
  两月作案13起抢劫逃犯落网
  本报讯(记者王巍通讯员刘富贵郭宏波)一团伙在昌平区平西府、白庙、东三旗等地专门持刀抢劫黑车,两月作案13起。
  记者上午获悉,这个6人团伙中最后一名在逃的嫌疑人胡某因涉嫌抢劫罪被昌平检察院批准逮捕。其他嫌疑人早已悉数归案。
  检方查明,2009年9至10月间,张某、胡某等6人在昌平区平西府、白庙、东三旗等地,专门针对黑出租持刀抢劫13起。
  张某等人均是无业人员。2009年9月份,张某、胡某等4人在昌平北七家镇某网吧上网时,张某提议:“找不到工作都没钱花了,要不咱们弄几辆黑车,弄点儿钱花。”胡某等人同意了。
  次日晚上11时,张某、胡某等4人从沙河镇的一个公交车站打了一辆夏利黑车,行至某村边公路上时,张某让司机停车。胡某等人下车确认周围没人后,张某持刀威胁黑车司机,在拿到200多元现金和一部手机后,将黑车劫走。
  据张某交代,他们十几次抢劫针对的都是拉黑活儿的出租司机,每次抢劫在几十元到600元不等。
  嫌疑人吕某交代,由于担心司机被抢后开车追他们,他们才把车开走:“开走的车我们本想放回司机拉黑活的原处。”
  案发后,张某、吕某等5人被抓获,胡某逃跑,直到2011年11月在公安机关“清网”行动中被抓获。
  ●检察官说法
  检察官提醒,私自营运出租属违法行为,“黑车”极易成为犯罪分子侵害对象。犯罪分子抓住黑车司机害怕违法运营暴露不敢报案的心理,本案中有些被抢黑车司机就没有报案。
声明:本文转载自腾讯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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